广东潮州: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 公积金可支付新房首付款

[热点] 时间:2025-07-08 05:11:54 来源:贫贱不移网 作者:时尚 点击:87次

【广东潮州: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 公积金可支付新房首付款】财联社6月8日电,广东公积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7日发布通知,潮州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,取消持全国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》至潮州申请新房公积金贷款的金借积金借款人,贷款额度、款人可支申请条件与潮州市缴存者相同。户籍此外,地限2022年6月至12月在潮州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付新房首付款,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,广东公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,潮州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的取消,首付比例最低为20%。金借积金(财联社记者 王海春)

款人可支

(责任编辑:探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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